【一东】
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山花对海树,赤曰对苍穹。雷隐隐,雾蒙蒙。日下对天中。风高秋月白,雨霁晚霞红。牛女二星河左右,参商两曜斗西东。十月塞边,飒飒寒霜惊戍旅;三冬江上,漫漫朔雪冷渔翁。
"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是诗圣杜甫著名的两句诗,一千多年来的中国诗坛尽管新旧代嬗,但是,"语不惊人死不体",却是不同时代的诗人都望凤来仪的一面艺术旗帜。
(一)曲之兴起
曲者,古韵文之一。概言之,凡可入乐者,皆可谓之曲也。其名历来驳杂,若唐人之谓曲,乃今之所谓词;元之所谓词,方为今之所谓曲也。简言之,即起于唐宋,继诗词后,大备于元明之南北曲。寻常所言元曲者,即北曲,而南曲大备于明。
曲子自地域而言分“北曲”“南曲”,自形式而言分“散曲”“剧曲”今分而言之,首言南北散曲。
苏教版九年义务教育小学语文第十册第二课《暖流》中,江主席问王辉:“'你知道宋词和元曲有什么区别吗?'王辉作了详细的回答,江主席听了频频点头"。至于宋词与元曲究竟有什么区别,文中并没有说明,因此,我查阅了相关资料,现跟大家分享一下:
诗词中的对偶,叫做对仗。古代的仪仗队是两两相对的,这是对仗这个术语的来历。“对”是相向,“偶”即成双。我国对偶的形式,其渊源极为久远。早在先秦时代,就出现了雏形的对句。例如《易经•系辞》中,就有这样的句式:“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简能。”
----------俞为民
摘 要:在昆曲的字声中,去声字的调值最高,具有高亢激越的字声特征,其腔格呈现出先上升后下
降的进行形式,上升部分的腔格有完全与不完全两种形式的腔格。去声字在叠用或与其它字声组合
时,有单音腔格与繁腔两种类型,其腔格的处理,也有不同的形式。
池上碧苔三四点,叶底黄鹂一两声。
——晏殊
青箬笠,绿蓑衣。
——张志和《渔歌子》
柳丝长,春风细。
惊塞雁,起城乌。
玉炉香,红蜡泪。
眉翠薄,鬓云残。
——温庭筠《更漏子》
载《诗词世界》2013年第2期
刘 童
两宋词学为公推造极之倚声。上承花间、唐、五代;下开元、明、清等。而论者多以北宋诗馀,南宋乐府而评泊也。诚然,北宋作手及风格自不便覶缕,但是南宋也不乏颉颃者。余多年来潜心研究,虽未多建树,然于南宋之词人词学上亦颇有心得。比如南宋佼佼如姜夔、张炎、刘克庄、辛弃疾、周密、吴文英、蒋捷、王沂孙等人。辛弃疾词奇气纵横,天马行空,有不可多得之势。刘克庄词有与此共通之处,这点我以前在零碎的论点文章中谈及过。我以为这两位之作绝非乐府之遗绪,相反更是诗之馀也,而不乏词之“潜气内转”。而被称为“宋末四大家”的周、张、王、蒋之词风更是清新灵动、虚空净洁。他们之风格、体式、造辞、情愫、声音等等绝不等同于普通的词家。他们代表着南宋词之别道一系,不可不深知。
第一节 格律诗的题目
从诗的作用上看,诗是作者抒发或寄托感情的一种东西,其实不一定需要题目。但是,如果诗要给人家看、要发表、要参与社会流传时,它就必须具有题目,主要是便于称呼作品。但与文章并不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许多取诗文头几个字做题目,就只有这一点功能。
《奥妙无穷的语言世界》(连载之五十)
语言运用·修辞·炼句·整句和散句的选用
王勃是初唐四杰之一。关于他,有过一个脍炙人口的故事:
现在我们先来谈谈仄韵短调的句式安排对表达不同情感的关系。例如范仲淹的《渔家傲》和《御街行》:
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
一 韩愈的诗歌创作及韩诗中的虚词运用状况
虚词是没有实在意义的词,一般不能单独充当句子成分(副词例外),不能单独回答问题(少数副词除外)。
其存在的价值在于帮助构成句子的语法结构,表示某种语法关系。
清代刘淇在《助字辨略》序中说“构文之道,不过实字虚字两端,实字其体骨,而虚字其性情也。盖文以代言,取肖神理,抗坠之际,轩轾异情,虚字一乖,判于燕越”
实字其体骨,而虚字其性情也。
杂文 创作 张大春 发表于:新浪博客
接下來要說的是仄韻律絕少見的原因與平韻律詩的出句末字的講究。
仄韻律詩不是近體詩的正格,但是幾乎沒有人提出過為什麼少見的原因。我自己推測是音樂性的問題。這就要從律詩裡的一些音樂性講究說起。
非常少見的三韻律暫且不說,一般的律詩至少八句,押平聲韻的句數少則四句、多則五句,都還講究韻字要諧以「陰平陽平互見」,用今天的普通話誦讀起來,最好不要通篇都押陰平或陽平字。押平聲韻的非韻句──也就是起句用韻的第三五七句、或是起句不用韻的一三五七句,又稱為「出句」。
因為「出句」句尾一定是仄聲字,所以有三種變化:上聲、去聲、入聲。詩律講究極細的老杜就非常重視這個字位的聲調,絕大部分的時候,老杜安排「出句」末字時會刻意讓相鄰的「出句」末字(如:第一和第三句、第三和第五句、第五和第七句)不要使用同聲調的仄聲字。我自己也盡量謹守著這個原則。所以,我的律詩三、五、七句末字絕對不至於寫成上上上、去去去、入入入,甚至不會寫成上上去、去去入、上去去、入上上……也就是說,相鄰出句的仄聲末字要「上去入三聲遞用」(如:上去入、入上去、上入去、入去上……等,這是高標);要不,起碼要做到「上去入隔別用之」(如:入上入、去入去、上去上、上入上、入去入……這是低標)。
「出句」末字無論是採取高標或是低標,設若能再注意到前面所說的韻字陰平、陽平互見以相濟,那麼,一首律詩的音節就會很漂亮了。
基於這種要求,回頭再看看仄韻律詩之所以少見,就不難設想:假如依照一般平韻律詩的規則來制訂一首律詩裡的音樂性關鍵,那麼很顯然地:一首押上聲韻的詩的雙數句(一般稱『落句』)就會通通是上聲某部之字,且無陰陽變化;另一方面,也由於「出句」末字非用平聲字不可,卻也不能押韻,反而祇有陰平和陽平兩種變化;整體而言,音樂性比平聲韻的律詩就差很多了。
隨手檢出我自己的詩作當例子吧:請注意三五七句仄聲字尾就是「上入去」。
散原有句:「自知舞袖今無地,微覺神州尚有人。」即此命題答系國
斂手揉丸逐墨豬,漫吟閒步散編書。尋常蜂午疑多久,漸次蝸跧賦遂初。
老覺言功添我執,深憐澤野乏人居。一篇詩寄平生思,拂拭春風不下驢。
像下面這一首,非但作到出句末字四聲遞用,甚至講究每一句中的仄聲字都特別讓它產生上去入遞用變化而不相重複的程度。
戲試句中四聲,題東歸一櫂圖
呴濡入紙放淒閒,虛室波煙展軸還。看許南朝活風月,居停淡墨老容顏。
一篙盪漾收吳語,兩岸低昂別楚山。壯雪銷殘餘底事,烏蓬白鬢冷雲間。
王振权
内容提要:针对《律诗要精于对仗》一文关于律诗对仗“四避”
一一避“合掌”,避“正对”,避“同字对”,避“四言一法”之界
定、性质等有些观点进行辨析,指出“四避”应该是避“合掌”,避“同字对”,避“重字”,避“同律”。
关键词:合掌、正对、反对、四言一法、同律、同字对、重字
陈中寅先生《律诗要精于对仗》(《中华诗词》2004年第8期)
一文,对律诗对仗应注意的问题作了认真的分析与归结,指出:“律
诗作者必须精于对仗,坚持‘三审四避’。” “三审”是:审音,审词,审句;“四避”是:避“合掌”,避“正对,避“同字对”,避“四言一法”。但是,文章阐述“四避”的有些观点,笔者不敢苟同。为明辨是非,笔者不揣浅陋,且陈拙见,以就正于方家。
先谈避“合掌"。作者说:“精于对仗,先得看重实字对(此处的‘实字’依旧说,指意义比较实的名词),在名词的门类上分清高下,力避‘合掌’等毛病。……同一门类的事物相对,极有可能造成两个意义相近的名词互为对仗,从而易犯‘合掌’的毛病。”同时指出“豪杰”对“英雄”,“浪”对“澜”均属“合掌”。作者认为,只有名词同义互对才属合掌。此见不够全面。何为合掌?宋代沈括《梦溪笔谈》及《蔡宽夫诗话》均指出:对仗要避免“上下句一意”之病。元明诗论家则拈出“合掌"其名。清施闰章《蠖斋诗话》说:“元萨天锡诗地湿厌闻天竺雨,月明来听景阳钟’,脍炙于时,山东一叟鄙之,萨往问故,日:‘此联故善,闻、听二字一合耳!’ ”明王世懋《艺圃撷馀》说:“郎士元诗起句云:‘暮蝉不可听,落叶岂堪闻。’合掌可笑。”二者所指合掌“听”对“闻”,“岂堪闻”对“不可听”,均非名词。况且作者说:“广义的r合掌,是指出句和对句基本同义或完全同义。”而诗句成分一般并非惟名词充当(个别也有),若仅名词同义互对,其“出句和对句’,能“基本同义或完全同义”吗?此说不能自圆。笔者以为,无论何类词,
只要同义互对,皆为“合掌"。而对于合掌之避, 古今诗人多严于
实词而宽于虚词(此处实词与虚词依今说)。
作者接着说:“两个意义相近的名词互为对仗”,“此系狭义的
‘合掌’,广义的‘合掌’是指出句和对句基本同义或完全同义。”
此说欠妥。合掌是对仗中同义互对的避忌,可分多种:有字合掌,如“红娘”对“赤子”之“红”与“赤”;有词合掌,如“观”对“视”,“渝州”对“重庆”;有词组合掌,如“到长城”对“临紫塞";有句合掌,如“群贤共谱箴婿调,众彦同讴警世声”。上述合掌,一般趋前者偏轻而偶见,趋后者偏重而罕见。若谓名词合掌为狭义,句子合掌为广义,那么其他各类词之合掌,字或词组之合掌又该何属?其实,合掌一般不论广狭义,若论之,似乎应为:狭义之合掌单指“合掌”,广义之合掌兼指“同字对”。(因为同字既形同且义同)
作者又说:“旧时的《词林典腋》一书把名词划分为天文、地理、人物、飞禽、走兽、昆虫等三十个门类。根据名词的这种分类,同一门类的事物相对被认为‘最工’,相邻或并列门类的事物相对只能算‘工整’。……为了少犯合掌的毛病,今天不宜力倡同一门类的事物相对仗,而应提倡相邻门类或并列门类的事物相对仗。”此说失之偏颇。同门类事物相对,若稍留心,未必“易犯合掌”。至于用何门类事物相对,应视内容、平仄等需要灵活掌握,强调什么“不宜力倡”,“而应提倡”,不切合实际。例如清楮人获《坚瓠集》载,明太祖朱元璋微服视察太学,见桌上有藕,出上联“一弯西子臂”令对。一江西学者对以“七窍比干心”,太祖极为赞赏,赐之以官。此联“一弯”与“七窍”属数目对;“西子”与“比干”属姓名人物对;“臂”与“心”属形体门,对仗最工。如果因其为“同一门类的事物相对”,担心“易犯‘合掌M而持怀疑或者否定态度,无异于因噎废食。出现“合掌”是治学欠严谨的表现,我们对此应该积极地去消除,而不该消极地去回避。
作者还说:“至于类概念的事物与种概念的事物相对仗则被视为‘不工’。……常见对仗联‘华夏风光好,衡州气象新,之类,‘华
夏’与‘衡州’同属地理门类”而“‘华夏’涵盖。‘衡州’”,所
以“对仗不工”。此说似乎过严,一般无需如此苛求。以古人诗为例:王维“山中一夜雨,树杪百重泉”句中“百”对“一”,属数目对而“百”涵“一”;孟浩然“茂林予偃息,乔木尔飞翻”句中“木”对“林”,属草木门而“林”涵“木”;李白“素女鸣珠佩,天人弄彩球”句中“人”对“女”,属人伦门而“人”涵“女”;杜甫“在家常早起,忧国愿年丰”句中“国”对“家”,属地理门而“国”涵“家”;白居易“寅年篱下多逢虎,亥日沙头始卖鱼”句中“日”对“年”,属时令门而“年”涵“日”;李商隐“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句中“心”对“身”,属形体门而“身”涵“心”。诗律古严今宽,似此唐代著名诗人律诗中尚且屡见不鲜,何以言其“不工”?然古人亦有以此为“合掌”者,明谢榛《四溟诗话》说:“耿沛《赠田家翁》诗‘蚕屋朝塞闭,田家昼雨闲’,此写出村居景象,但上句语拙,‘朝’‘昼’二字合掌。”对于此说,周振甫《诗词例话·对偶》认为:“‘朝寒’是早晨寒冷,不是一天到晚冷,所以和‘昼’字并不重复;要是以‘朝’与‘昼’内容部分相同也算合掌,那就立论太苛刻了。”其实,此乃谢氏一家之言,诗联界多不认可,故不必避忌。
二
次谈避“正对”。作者说:“从虚字(次处的‘虚字’也依旧说,指除意义比较实的名词以外的动词、形容词、副词、方位词等)的对仗来看,古人虽未对虚字详细分类,但却提出了一个重要标准,即:‘反对为优,正对为劣’。”并以古今诗句为例,指出“中”对 “外”,“开"对“合",“涌”对“垂”乃“‘反对为优’的显例”;
而“走”对“流”,“行”对“动”,“鸣”对“响”,“共”对“同”则属于“正对”。作者以“虚字(指名词以外的词)”反义互对为反对,同义互对为正对。此说非也。南朝刘勰《文心雕龙·丽辞》说:“反对者,理殊趣合也;正对者,事异义同也。”并举例:“仲宣登楼云:‘钟仪幽而楚奏,庄舄显而越吟。’此反对之类也;孟阳七哀云:‘汉祖想粉榆,光武思白水。’此正对之类也。”同时指出:“幽显志同,反对所以为优也;并贵共心,正对所以为劣也。”刘氏所谓“理殊趣合”,乃意义不同,情趣一致;言钟仪被拘,庄舄显达,处境相反,同怀故乡,故日“幽显志同”。所谓“事异义同”,乃事例不同,意义一致;汉祖、光武是事异,同为皇帝,皆思故乡是义同,故日“并贵共心”。根据刘氏反对、正对之界说及举例,结合当今诗联界及语文界之观点,笔者认为:反对与正对乃就上下句关系所分的两种对仗。(另有串对)反对为上下旬意义相反相映,对立统一之对仗,好比异性之夫妻关系,如苏味道句“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李白句“东楼喜奉连枝会,南陌愁为落叶分"。正对为上下旬意义相关相谐,并列互补之对仗,好比同性之兄弟或姐妹关系,如杜甫句“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崔颢句“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反对与正对,均指“对句",如《辞源》“对句”
条释:“旧体诗赋中,两句的意义互相对照的叫对句。如言对、事
对、正对、反对等。”而作者却认为系指相对之“虚字(名词以外之词)”。把“句”说成“字(词)”,概念不同,显然有错。至于刘氏例句中出现后世律诗对仗所忌之“合掌”(“吟”对“奏”,“思” 对“想”)及“同字对"(“而”对“而”),此乃古诗及骈文中常见之“对文”,故不以为“病”。例如:王羲之:“仰观宇宙之大,俯 察品类之盛。”王勃:“直旦故郡,进壑新府。"《古诗十九首》:
“三五明月满,四五蟾兔缺。”
谢灵运:“江南倦历览,江北旷周旋。”(加·表示同字对,加——表示合掌)
作者还认为,刘勰“反对为优,正对为劣”之“正对”是“病”,不能“犯",要“避免正对”。此说不当。许慎《说文解字》释:“优,饶也。”“劣,弱也。”饶为有馀,弱为不足。刘氏“优”“劣”之说,乃相对而言,指反对较正对为优。若将其绝对化,认为“劣"即“坏”,是“病”,显系对刘说之曲解。反、正对仗,只用其一,则单调呆板,若能兼用,则变化生动。古今对仗,反对很少而正对较多。倘以正对为病,缘何古今诗人皆常用不避呢?正对非病,而合掌乃病。正对中有犯合掌者,如“两水夹明镜,双桥落彩虹"句之“双”对“两”,“僧是愚亡民犹可训,妖为鬼蜮必成灾"句之“为”对“是”; 反对中亦有犯合掌者,如“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句之“孤”. 对“一”,“独有英雄驱虎豹,更无豪杰怕熊罴”句之“豪杰”对“英雄”。
三
再谈避“四言一法"。作者说:“古今某些诗人写的律诗,中二联四个句子采用了同一句法,严重雷同。明王世懋在《艺圃撷馀》中把这种毛病称为‘四言一法’。”并以唐司空曙诗句
“他乡生白发,旧国见青山。晓月过残垒,繁星宿故关”
(《贼平后送人北归》)为例,指出其“两联四个句子皆为偏正名词+动词+偏正名词组成的二一二句式,缺少变化,故而犯了‘四言一法’的毛病”。
此说与王氏原意相悖。王氏说:“诗有古人所不忌,而今人以为病者。……岑嘉州‘云随马’‘雨洗兵’,‘花迎盖’‘柳拂旌’,四言一法。"其实,岑参“四言一法"原诗句
“朝登剑阁云随马,夜渡巴江雨洗兵。山花万朵迎征盖,川柳千条拂去旌"
(《奉和杜相公发益昌》)只是四句主要内容的表述大致相似,而作者却把司空曙“中二联四个句子采用了同一句法"之诗当作“四言一法",这是张冠李戴。那么中二联句式相同称作什么呢?元杨载《诗法家数》说:“中间两联,句法或四字截,或两字截,须要血脉贯通,音韵相应,对偶相停,上下匀称。有两句共一意者,有各意者,若上联已共意,则下联须各意,前联既咏状,后联须说人事。两联最忌同律。”杨氏认为,律诗中二联之内容及句法,皆须有所变化;两联句式相同,谓之“同律”。清刘熙载《艺概·诗概》说:“律诗中二联必分宽紧远近,人皆知之。”若不分宽紧远近,则两联句式相同,便是杨氏所言之“同律”。
四
另外,谈谈避“同字对”及避“重字”。
作者在文章开头提到避“同字对”,但后面却未具体阐述。“同字对”即对仗中出现同字互对之病,例如:
“池开吞汉分黄道,龙向天门入紫微’’(沈俭期);
“一指指应法,一声声爽神”(常建);
“帝情多艳逸,春意倍相思”(孟浩然);
“津书犹在壁,淳妾已辞房”(杜甫)。
此种例句在唐人律诗中绝少,可见其忌讳之深。
至于避“重字”,作者虽未谈到,但亦应特别注意。对仗中的“重字,,有合律及违律之别,合律者称“重字对仗”,一般有三种:一是双拟对(掉字对),如王维“欲问义心义,遥知空病空”,杜牧“芳革复芳草,断肠还断肠”;二是连珠对(叠字对),如杜甫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三是联绵对(衔字对),如杜牧
“行乐及时时已晚,对酒当歌歌不成”。违律者一般有三种:一是出句的字和对句的字相重,如“休因弓短非他作,应取其长补己文”;二是一句中出现重字而另一句未以重字相对,如
“培李墙桃乐,呕心沥血辛”;
三是中间两联之间出现重字,如
“还闻田司马,更逐 李轻车。蒲类成秦地,莎车出汉家”(王维)。
一般所谓避“重字”,即指避违律之重字。
. 据上所析,笔者以为,律诗对仗之“四避”,应该是:避“合” 掌”,避“同字对”,避“重字”,避“同律”。
上述这些定义,都明确告诉我们:所谓合掌,就是对仗一联中对应词语在词义上没有什么变化,像左右手合在一起,造成内容重复,这是应当避免的。然而,从宋代起,特别是到了明清,合掌的含义,从一联扩大到两联,从一联的词义扩大到两联词性、结构和节奏句型等,清规戒律越来越多,“中两联对仗上的要求更趋严格,甚至中两联每句后三字都要两两结构不相同(但每联结构却要一致)。”(《古代汉语知识辞典·诗词典律》324页,2007年6月第1版,四川辞书出版社)
这里我们不妨先探讨一下,究竟有哪些东西被认为是合掌。笔者综合梳理有关资料,其内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同义词或近义词相对
例一、唐王藉《若耶溪》:
蝉噪林逾静,
鸟鸣山更幽。
诗中两句都以声衬“静”,“噪”对“鸣”、“逾静”对“更幽”,是同义词或近义词相对。
例二、明王世懋在《艺圃撷余》中说:“(唐人)郎士元诗起句云:‘暮蝉不可听,落叶岂堪闻?’合掌可笑。”为什么可笑?因为“不可听”与“岂堪闻”句意相近。
例三、明谢榛在《四溟诗话》中说:“(宋人)耿湋《赠山家翁》诗:‘蚕屋朝寒闭,田家昼而闲。’此写出村居景象,但上句语拙,‘朝’、‘昼’二字合掌”。“朝”与“昼”都是实词,词义相同。
例四、《红楼梦》第76回“中秋夜大观园即景联句三十五韵”中,黛玉出句“犯斗邀牛女”(进入北斗星座邀请织女),湘云对道“乘槎访帝孙”(乘着仙筏去拜访天帝的孙女)。黛玉听后说:“对句不好,合掌。”为什么说合掌呢?因为牛女就是织女,而“织女,天帝孙也。”(《汉书·天文志》)牛女与帝孙是一个意思,所以黛玉说“合掌”。
例五、今人徐先生在贺湖北诗词学会成立的七律中,其颔联曰:
继往开来鸣玉振,
承前启后响金声。
对仗句中的“继往开来”与“承前启后”近义。
以上诸例句意犯复,符合合掌的定义,应视为犯了合掌的毛病。
但如果是同义或近义的虚词相对,算不算合掌呢?如杜甫的《客至》颔联:
花径不曾缘客扫,
蓬门今始为君开。
“缘”与“为”是同义词,王力先生在评论这一联时认为:“因为它们是虚词(介词),不是实词,所以不算缺点。再说,在一首诗中,偶然用一对同义词也不要紧,多用就不妥当了。”(王力著《诗词格律》第45页)
由此,我们也可以认为杜甫的七律《小寒食舟中作》颔联:“春水船如天上坐,老年花似雾中看”中的“如”和“似”也不应视为合掌。
左成文先生解释这两句的意思是:“春来水涨,江流浩漫,所以在舟中漂荡起伏犹如坐在天上云间;诗人身体衰迈,老眼昏蒙,看岸边的花草犹如隔着一层薄雾。”(《唐诗鉴赏辞典》第599页)显然,“如”和“似”在这里是当作动词来使用的,意思是“像”,虽然它们是实词,但“在一首诗中,偶然用一对同义词也不要紧。”笔者认为王力先生的这一重要论述,不仅解除了对这一千古名句合掌的误解,也为学写诗词的今人解除了思想束缚。
又如著名诗人林从龙在《纪念秦观编管横州八九○周年》诗中也将“似”与“如”相对仗:“情寄新章柔似水,愁牵微雨细如丝。“
二、四言一法
四言一法,是明代后七子之一王世祯的胞弟王世懋提出来的。他认为中间两联的后三字,若两两结构一致,句型节奏一样就是四言一法,就是合掌。他以唐代岑参的七律《奉和相公发昌益》中两联为例:
朝登剑阁云随马,夜渡巴江雨洗兵。
山花万朵迎征盖,川柳千条拂云旌。
王世懋在《艺圃撷余》中评论此诗说:“岑嘉州(参)‘云随马’、‘雨洗兵’、‘花迎盖’、‘柳拂旌’四言一法……今用之能无受人揶揄?”揶揄,嘲笑的意思。为什么要嘲笑呢?他认为那四个短语(后三字)的结构都是主—谓—宾,句型节奏都是前一言,后二言,犯了所谓四言一法的毛病。这里笔者要特别说明的是岑诗“今本中二联后三字结构不同(如上述)……,看来,今本此诗盖明清代文人所改。”(向熹主编《古代汉语知识辞典》323-324页,四川辞书出版社,2007年6月第1版)。
如果我们按王世懋的四言一法去审视古今诗作,将会使许多古今名人名诗带上合掌的毛病,如:
例一、杜甫的《旅夜书怀》中间两联:
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
名岂文章著,官应老病休。
此诗中间两联后三字虽然结构不同(颔联后三字为主谓结构,颈联后三字为偏正结构。“文章著”是因文章而著名的意思,“文章”是原因状语,“老病休”是因老病而罢官的意思,“老病”也是原因状语。)但是,这两联后三字的节奏型式没有变化,都是前两言,后一言。为“2-1”句式。
例二、白居易的《钱塘湖春行》中间两联:
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
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这是描摹西湖胜景的名作,但若按四言一法衡量,诗中的“争暖树”、“啄春泥”、“迷人眼”、“没马蹄”全是动宾结构,而且句型节奏没有变化,都是前一言、后二言,为“1-2”句式。
例三、毛泽东的《登庐山》中间两联:
冷眼向洋看世界,热风吹雨洒江天。
云横九派浮黄鹤,浪下三吴起白烟。
诗中的“看世界”、“洒江天”、“浮黄鹤”、“起白烟”全是动宾结构,句型节奏也都是前一言,后二言,为“1-2”句式。
例四、林从龙的《离会》(1982.3)中间两联:
曲江怀胜事,雁塔赋新篇。
泾渭同疏凿,幽微任探研。
此诗中的中两联后三字虽然结构不同,但也都是“1-2”节奏,句型没有变化,而且在四句开头都是名词性词组。
例五、星汉的《伊梨拜林则徐塑像,步邓世广吟兄韵》中间两联是:
臣罪但知酬百姓,皇恩只许住三年。
北京尘起遮红日,西域鹰飞搏碧天。
诗中的“酬百姓”、“遮红日”、“搏碧天”都是动宾结构,“住三年”是动补结构。但此四个短语的节奏句型都是“1-2”没有变化。
三、中两联的整个句子组成与句型相同
例一、南宋徐玑《春日游张提举园池》中两联:
山城依曲渚,古渡入修林。
长日多飞絮,游人爱绿阴。
诗中的“山城”与“古渡”,“曲渚”与“修林”都是名词性词组,是偏正结构。另外,中两联四句都是主—谓—宾结构,句子的组成情况一样,句型节奏也都是“2-1-2”,两联没有变化。
例二、唐人高适七律《送杜少府贬峡中王少甫贬长沙》中两联:
巫峡啼猿数行泪,衡阳归雁几封书。
青枫江上秋天远,白帝城边古木疏。
清代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上评论此诗时说,中间两联“连用四地名,究非律诗所宜。”四地名指巫峡、衡阳、青枫江、白帝城。意思是此诗犯了同类连叠的毛病,把四地名用在每句诗的开头,词性相同,没有变化。
例三、由此,我们联想到了毛泽东《长征》诗中间两联:
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
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
诗中,两联的开头也连用了四个地名:“五岭”“乌蒙”“金沙江”“大渡河”词性相同。若按沈德潜的说法,岂不属于合掌?
四、门类重复
如:李商隐诗《马嵬》的中间两联:
空闻虎旅传宵柝,无复鸡人报晓筹。
此日六军同驻马,当时七夕笑牵牛。
清代纪昀在《瀛奎律髓刊误》中说:“此二联连用虎、鸡、马、牛犯复。”为什么说犯复?是因为颔联的“虎”“鸡”是走兽门类,颈联的“马”“牛”也是走兽门类,虎与鸡相对,马与牛相对。
综上所述,所谓合掌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上下句同义或近义,二是四言一法,三是两联的句子组成和句型节奏类同,四是门类重复。笔者认为,除了第一点可取外,其余三点都是苛求。如果每首律诗都要用所谓四言一法等尺度去创作、去评价,那就必然会造成对一些优秀诗作阅读、鉴赏上的尴尬和写作上的困难。
第一,包括杜甫、毛泽东在内的许多古今名人的千古绝唱,都要被打入合掌的行列。
第二,把诗词创作引入“纤巧”的歧途。王力先生说:“一般地说,宋诗的对仗比唐诗纤巧,但是,宋诗的艺术水平反而比较低”。(《诗词格律》第45页)。“总的来说,近体诗的对仗不像平仄那样严格,太拘泥了,就会束缚思想内容的表达,宋诗在对仗上比唐诗纤巧,风格也往往卑下一些。”(王力主编《古代汉语》(第4册)第1538页,中华书局出版社,2004年7月,北京第35次印刷)。事实确如王力先生所言,从宋开始到明清几代,关于对仗的要求越来越限定严格,形式的讲究到了苛刻的程度,而诗的风格反而卑下,艺术水平反不如前。笔者认为,写诗要讲格律规范,要讲形式,但过于教条刻板到形式主义就不好了,一首好诗真正能打动人心的并不是形式。这对当代写诗、论诗的人们实在是个应当吸取的严重教训。
第三,如果将四言一法或两联词语结构相同、句型节奏相同等等视为合掌,那会给学诗者设下重重障碍,使人望诗生畏,既不敢学诗,也不敢写诗,哪还谈得上什么诗词的普及?因此,笔者认为不要把王世懋、谢榛、沈德潜等人的个别诗话当作写诗、评诗的清规戒律。只要一联对仗句中,上下句意义不重复、不相近,并避免同义词相对,就是避免了合掌,这也是诗界所公认的。
纵观格律诗的发展史,自唐至今的名家,他们并不斤斤计较于个别词语的严格对仗和所谓的四言一法,因为诗歌的对仗,贵在巧妙工稳,自由地表达文思,抒发感情。以自然能工为佳,若字字拘泥,就会板滞晦涩,就会束缚思想内容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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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有一种避忌,叫做合掌。“王力近体诗格律学”中写道:合掌是诗文对偶意义相同的现象,事实上就是同义词相对。整个对联都用同义词的情形是罕见的。我们也很难找出完全合掌的例子。但是,近似合掌的例子则是有的,那就是《文心雕龙》所谓“正对”。《文心雕龙》说:“反对者,理殊趣合者也;正对者,事异义同者也。……反对为优,正对为劣。正对既然被否定,合掌更该被否定了。”
这段话的意思是:“正对者,事异义同,既被否定;合掌者,诗文对偶意义相同,更该否定。并着重指出,合掌是因为使用了同义词。由於无法找到完全合掌的例子,借‘正对’佐以说明。”我们必须注意到,王力先生并没有否定部分使用同义词,因为它不一定会使句义合掌,也不一定会形成正对。请看下面对偶句的语言事实。
某人撰韩信联:生死一知己,存亡两妇人。“生死”与“存亡”为同义词。
毛泽东《冬云》颈联:独有英雄逐虎豹,更无豪杰怕熊罴。“英雄”与“豪杰”是同义词。
以上两联出句和对句的意义不同,既不合掌,也不是正对。由此可见禁止部分使用同义词作对仗是没有道理的。笔者更不能同意“狭义合掌论”(见中华诗词2004年8期《律诗要精于对仗》)和“部分合掌论”(见《对联写作指导》一书)。这两种论点的共同之处是,他们认为在对仗中不能使用两个意义相同的词,否则就犯了狭义(部分)合掌。
两位作者都指出“英雄”与“豪杰”相对,犯了狭义(部分)合掌毛病。其中一位作者特别指出毛泽东《冬云》颈联犯了“合掌”,这就更应该公平、公正地在理论上予以廓清。事实上《冬云》颈联是一句递进复句,这类复句的语法特点是,使用了关联词“更”;语义特点是,后面的分句比前面分句的意思更进一层。“递进”与“合掌”是两个不同的语法概念。诗人毛泽东选用层递修辞的手法,表达自己的思想,把一句递进复句造成一副工整的流水对,是今人写作的楷模。欠缺语法知识者自然领会不到此联的意义。以臆见作判断,无视对偶句的语言事实,并生造出一个“狭义”(部分)合掌的概念来,给人一种有理论依据的假像。
汉语的语法基础理论告诉我们:“语素、词、词组(短词)、句子是不同层次的语法单位,它们组成一个完整的结构系统,各有不同的语法功能。词的主要功能是组成词组和充当句子成分。语言的实际使用单位是句子,因为只有句子才具备有表达一个相对完整意义的能力,词和词组都不具备这种功能。”因而部分使用同义词不会造成句义合掌或形成正对。把在句子基础上定义的合掌概念移植到词和词组上是不能存活的。狭义(部分)合掌论是生造出来,它的存在对格律文学的研究和发展是有害的。但是,它已流行很广了。
提出狭义(部分)合掌论的学者,如果仍然认为你们的观点是可以坚持的,那么请给它下一个科学的定义,以便大家学习和研究。这是治学严谨所必需的。
在《纠正关于对偶句的一个流行错误》一文中,我明确的提出这样一条公理:“汉语是世界上发育健全的语种之一。律诗和楹联在发育上是与用汉语表达的其它文学形式同步发育和发展的。”无论是专家或学者把它研究成一个“七音不全”的畸形儿,都是错误的。因为这样做,既不合乎格律文学的语言事实,也违反语法基本理论。纠正这种倾向,是向人民负责。再谈我对
在这里先谈一谈我对诗(联)的语法观。汉语是世界上少有的几种发育健全的语种之一。使用汉语的诗(联)从语法角度来看应是健全的。我认为诗(联)这种文学形式和散文一样,作者在造句时是充分自由的,只有难度上的差别,不会在用词和句型的选择上有不利于自身发展的限制性规定,否则会造成畸形发展,更不可成为封建社会入仕的敲门砖。何况古代并无语法这一专门学科。因此我们在用现代(包括王力语法时代)的语法观对诗(联)进行限制性规定时,必须慎重。既不能产生对古人作品的曲解,也不能影响诗(联)的发展,更不能到我们这一代人手上,把诗(联)变成了“畸形文学”。我是二00二年秋进入桂林老年大学诗词班进行系统学习的,在学习中很快发现诗(联)教材中语法问题有严重的理论错误和低级的语法错误,使自己认为学不下去,这才买来语法书,边学习边研究。正是这样使我失去了创作的时间,至今写作水平很低,当然也是一种无奈,因为我实在放不下语法了。
《合掌》是一个语法问题,王力定义为:合掌是诗文对偶意义相同的现象,事实上就是使用同义词相对。王力先生惜字如金,对于定义没有更多的解释。何许是因为他那个年代的读者的国文水平比今人高的缘故,因此使我们吃不透“合掌”的判定标准。
《合掌》是新作者容易犯的毛病,摆在我们面前的是,判定《合掌》是选择“句义”还是选择“词”为参照物。我认为应该选择“句义”是否相同,而不是限制同义词的使用。前文我己证明,部分使用同义词并不可能造成诗文对偶意义相同,同一个主语完全可以说两件事;就是主语与宾语相同因述语不同句义也不会相同。试想汉语造句时两句话中使用了一个或二个同义词就句义相同了,那不成了动物的“语言”了,谈何健全?我再重复我在前文中的一段话:“语素、词、词组(短语)、句子是不同层次的语法单位,它们组成一个完整的结构系绕,各有不同的语法功能,词的主要功能是组成词组和充当句子成分。语言的实际使用单位是句子,因为只有句子才具备表达一个相对完整意义的能力,词和词组都不具备这种功能”。
提出狭义合掌、部分合掌。异位合掌这类理论的专家和学者如果我说得不错的话,他们是将定义在句子基础上的概念移植到词和词组上,这是绝不能成活的。如果他们坚持狭义合掌、部分合掌、异位合掌是正确的,他们必须给这些概念下一个科学的定义,让大家研究。
在诗联中认定同义词有超出同义词词典规定的可能,这也是我们必须认识到的。请看下面的例子:
一,生死一知已,存亡两妇人。(某人撰韩信联)“生死”与“存亡”是同义词,这与词典相同。
二,淑女诗长在,夫人法尚存。(王维《故南阳夫人樊氏挽歌》)在词典里“淑女”与“夫人”不是 同义词,但在诗句中,它们实实在在是同义词,这两句诗是说“樊氏的诗长在,樊氏的法尚存”,上、下联句义完全不同,说的虽是同一人,但是两件事。
三,美玉无瑕珍蕴色,昆山琢石喜逢缘。(笔者为某玉店撰联)“玉”与“石”在生活中是两样东西,在联语中的的确确是同义词,被认为异位合掌,但句义完全不同。
四,大棚长年绿,温室四季青。(选自《对联写作指导》尹贤著)这是一副合掌联,句义完全相同。但无论在生产和科研中“大棚”和“温室”绝对是两种不同的建筑物。
由上面的例子可知,以所谓同义词来判定合掌是靠不住的,例四不因“大棚”和“温室”是两种不同建筑物而且可能建在不同的地方,而否定联语合掌。例一并不因“生死”与“存亡”是同义词而认为是合掌。例二不能因“淑女”和“夫人”在词典中不是同义词而否定它们在联语中同义。例三“玉”与“石”在联中的确同义,但上、下联句义完全不同。
这里必须有重提毛泽东《冬云》联的必要。必须表明我在前文并非因毛泽东的政治地位而使用另外的尺规,并不因尹贤,陈中寅两先生批评了《冬云》联,我说了过头话,我只就《合掌》理论进行学术探讨。我否定的是他们的学术观点,希望他们就自己著书立说的概念给出一个科学的定义,让大家研究,我的意见是公平的,是向人民负责。因为按他们的理论既会曲解前人(包括毛泽东)的作品,也会误导后学者。对格律文学的发展是有害的。前文的帖子中,有人认为我是学者,受过高等教肓。谢谢高看。我在邮电局做了三十余年工人直至退休,从未与文学打过交道。我最遗憾地是未能上大学。
先重表我的看法,毛泽东《冬云》联:“独有英雄驱虎豹,更无豪杰怕熊罴。”是一句递进复句,这类复句的语法特点是,使用了关联词“更”;语义特点是,后面的分句比前面分句的意思更进一层。“递进”与“合掌”是两个不同的语法概念。毛泽东选用的是层层递进的修辞方法。我同意前文发表后,诗友发帖中的部分看法,“英雄”与“豪杰”是同义词,“虎豹”与“熊罴”在诗句中也是同义词。但是,由于述语“驱”与“怕”不是同义词,也不是近义词,这副联说的是两件事,汉语如果把“驱虎”与“怕虎”当成一回事,还是健全的语言吗?假若一个外国留学生,如此问他们的导师,又假定导师是尹、陈中的任何一位,不知他们如何回答?笔者从一个诗盲进入律(联)界做学生,到写出文章,为了发表,自学电脑。在学术上只为三点,(1)使后学者少走弯路。(2)使久学者长考。(3)使专家、学者能重新省视自己著作,在有能力的情况,收回自己的观点。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是完人,只有善于发现缺点,勇于改正缺点的是先进。就算我的理论百分之百的正确,我还是一个学生,教授们也不会因在学术上有缺点而不是教授,因为我们之间的国文水平实在相差甚远。因此我登陆网站另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向诗(联)友请教,恳请学者、专家指导。我在这里还想提醒语法专家,诗(联)专家,如果你们现在还不研究诗(联)语法,将是一种遗憾。作为诗(联)的群众组织也该到了要有作为的时候了。
本文除在学术上继续阐明我的观点外,也算是一次身份正式亮相,以解诗友之疑惑。我希望听到不同意见,以便修正和丰富的看法。三谈我对合掌的认识
(三)
前面二篇文章我着重谈了四个问题。(1),合掌的定义是什么?(2),狭义合掌、部分合掌、异位合掌有定义吗?(3),从对偶句的语言事实举例证明部分使用同义词不会合掌并结予语法证明。(4)诗文中的同义词有超出同义词词典定义的可能。下面在理论上再深入谈两个问题。
(一)为什么诗文中的同义词有超过同义词词典定义的可能。这是因汉语修辞方法中有一种借代修辞格会产生很多同义词。如(1),特征借代:纨绔代富贵子弟。(2),部分代全体:鳍代鱼。(3)以处所代事物:闺阁代美女。
(4),以器物代事物:天平代执法。(5)专名代普通名:西施代美女。(6)以普通名代专名:淑女代樊氏,夫人代樊氏(见前文例)(6)以形容词代名词:峥嵘代山石。(7)以颜色字代名词:绿肥红瘦代叶肥花瘦。等等。文学作品里使用借代修辞格的句子,俯拾即是,在造对偶句时,作者为了避重字又要对同一事物进行正、反或侧面描写时,他们往往选择借代修辞格,这是很正常的创作方法,绝不会造成句义相同,我们在造对偶句时,没有理由排斥这种方法。
(二)严格的说合掌的王力定义是:“合掌是诗文对偶意义相同的现象”。“事实上就是同义词相对”指的是合掌产生的原因。现在问题是专家们的意见,一见到同义词相对,就叫合掌,为归避句义相同这一问题,臆造出狭义合掌、部分合掌、异位合掌概念来。我们现在来讨论这样一个命题:“使用同义词会造成诗文对偶意义相同。”要证明这一名题正确,必须证明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同时成立。首先,充分条件(如果有甲必有乙,则甲是乙的充分条件。)就不成立。因为部分使用同义词时,不会造成诗文对偶意义相同。再看必要条件(如果无甲必无乙,则甲是乙的必要条件)是否成立,这一命题是成立。如果两句话中无一字同义,句义肯定不同,否则汉语的健全将受质疑。当然事异义同还是有的,那已是正对为劣的事了。综上所述这一命题的充分和必要条件不能全部成立,该命题不能成立。
合掌的定义和判定标准如不能解决,下面的问题就更错了。
必须充分认识到,所谓对仗的范畴,差不多也就是名词的范畴。古人把名词分为若干类,类中又分门。同门相对为工对;邻门相对为邻对;名词对名词(必须要求到组词成分的语法性质也相同),动词对动词(甚或对形容词)为宽对。超越宽对的对仗被王力先生称为词性不甚合者(另文论述这一问题)。今日方家认为不宜求工,否则容易近意,乃至合掌。这里说的合掌如果指的是未经定义的所谓狭义合掌、部分合掌、异位合掌。(尹、陈两位先生的著作就是这样)那就错了。对事物(实际是名词及代名词)描写只要是按不同观察面(正面,反面、侧面等)造句,使用正确的修辞方法。即便使用了一个或者两个同义词也不会合掌的(指句义相同)。古代的诗人们决不会愚笨到制定的规则会妨碍到自己造句自由的成度,恐怕是今人的思维有认识不到的地方。产生近意和合掌从外表看是使用了同义词,从本质来看是对事物的观察面雷同。如“温室长年绿,大棚四季青。”前文己说道,这是一副合掌联。假如某农户房侧是他家的温室,地头是他家的大棚。“温室”与“大棚”是指两处不同用处地
方,“青”与“绿”又是不同的颜色,由于此联同时选择“作物长势良好”的观察面,造成合掌。如果对“温室”选择科研的观察面,“大棚”选择丰收的观察面,适当选择词汇,就不会合掌了(句义不同)。如:“大棚四季有商客,温室长年聚秀才。”一家农户如能达到如此情况,可以说是理想境界了。再看某人改云南竹明园对联(中国楹联报2005.5.6)“佳肴欣招南北客,美味喜引东西人”改为“佳肴喜引东西客,美味欣招南北人。”平仄虽然调整好了,但改与不改都是合掌联(句义相同)。因为原作者与改联者都选择“菜好客多”为描写面。如果一联写竹明园之景,一年写菜肴决不会合掌,笔者未到过竹明园,不敢妄改,欢迎联家改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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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造成合掌的三种情况:
指对偶句中出句与对句的意思相同或相似,犹如两掌相合。律诗字少意丰,必须惜墨如金,以有限的字词表达更多的情景意蕴。故“合掌”。写律诗合掌是乃作诗之大忌。我们在写律诗时,往往会犯了合掌的毛病。常见的合掌有如下三种情况:
其一,一联内用同义字、同一字相对。
冒春荣《葚原诗说》云:“对法不可合掌。如李宗嗣‘普天皆灭焰,匝地尽藏烟’‘皆、尽’合掌。”还有其它同义字如“犹、尚”、“因、为”、“听、闻”、“知、觉”、“如、似”等等常会构成合掌。如:“谁闻陇水回肠后,更听巴猿掩袂时。”
其二,对偶句中出句与对句部分词语意思相同,也是合掌。
如“仙人洞里怀先哲,会议厅中忆昔贤”“怀先哲、忆昔贤”合掌。“古迹高昌遗址破,交河故地旧城残”“遗址破,旧城残”合掌。“不尽沙丘一抹绿,无边瀚海水盈潭”“沙丘、瀚海”合掌。
其三,“事异意同”即对偶句中的出句与对句所用辞藻典故虽不同,但两句含义一样或相近。
南宋魏庆之《诗人玉屑》曰:“两句不可一意”。如“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虽写两种动物,两种神态,而含义均是思乡。梅圣俞《和王禹玉内翰):“力锤顽石方逢玉,尽拨寒沙始见金。”纪昀曰:“二句亦合掌”。(《瀛奎律髓))今人犯“事异义同”的“合掌”颇多,如:“抗日军民驱虎豹,歼敌劲旅战熊罴。”“每借浮云遮丽日,常生迷雾蔽晴天。”“千山披素裹,万壑挂银装。”
二、举例分析合掌原因
一联之中对仗的上下二句,一般应当内容不同或者相反,如果上下二句意思完全相同或者基本相同,或者对仗的方式相同,或者用了同义的实词,都称之为“合掌”。
通过以下几个例子加以讨论。
(1)“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唐.王藉。
王藉在《若耶溪》诗中两句都以描写声音的字来衬托“安静”的诗境,其中“噪”对“鸣”、“逾静”对“更幽”,都是同义词或近义词相对,视为合掌。
(2) “暮蝉不可听,落叶岂堪闻?”唐.郎士元
诗句中上下句的后三个字“不可听”与“岂堪闻”句意相近,所以也是合掌。
(3)“蚕屋朝寒闭,田家昼而闲。”宋人.耿湋。
耿湋《赠山家翁》此写出村居景象,“朝”、“昼”都是实词,都是表示白天的意思,词义相同,所以合掌。
(4)“犯斗邀牛女,乘槎访帝孙”。林黛玉、史湘云
红楼梦中史湘云和林黛玉的诗句,为什么说合掌呢?因为牛女就是织女,而“织女,天帝孙也。”牛女与帝孙是一个人的意思,所以这个诗句合掌了。
(5)“继往开来鸣玉振,承前启后响金声”。
今人徐先生在贺湖北诗词学会成立的七律。这一联对仗句中的“继往开来”与“承前启后”是近义词,所以视为合掌。
以上五个例句,上下句的意思重复,符合合掌的定义,应视为犯了合掌的毛病。
三、再举几个不算合掌的例子
(1)“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杜甫。
杜诗《客至》中“缘”与“为”是同义词,王力先生在评论这一联时认为:“因为它们是虚词(介词),不是实词,所以不算合掌
(2)“春水船如天上坐,老年花似雾中看”。杜甫。
杜甫的七律《小寒食舟中作》颔联中的“如”和“似”是同义词,也不应视为合掌。虽然,“如”和“似”在这里是当作动词来使用的,意思是“像”,但在一首诗中,上下二句意思相差甚远,偶然用一对同义词也没有给读者形成重复的感觉,不算合掌。
(3)“情寄新章柔似水,愁牵微雨细如丝”。林从龙。
著名诗人林从龙在《纪念秦观编管横州八九○周年》诗中“情寄新章柔似水,愁牵微雨细如丝。”也将“似”与“如”相对仗。这种情况与杜甫的七律《小寒食舟中作》颔联“春水船如天上坐,老年花似雾中看”中的“如”和“似”相似,但两句的意思极为相近,所以应视为合掌。
(4)“地湿厌闻天竺雨,月明来听景阳钟”。元,萨天锡。
萨天锡诗《送欣笑隐住龙翔寺》云:“地湿厌闻天竺雨,月明来听景阳钟。”按说是合掌的句子,但,虞伯生见之,谓曰:“诗固好,但‘闻’、‘听’字意重。”萨以事至临川谒虞,语及前诗,伯生曰:“此易事。唐人诗有云“林下老僧来看雨”。宜改作“地湿厌看天竺雨”,音调更差胜。”萨叹服,拜为“一字师。”原诗是合掌的,改了一字,避免了合掌。
(5)“独有英雄驱虎豹,更无豪杰怕熊罴。”毛泽东。
是毛泽东七律《冬云》里的颈联,英雄和豪杰是同义名词,虎豹和熊罴是近义名词,同时这一联的上下句意思很接近,很多文章都视为合掌。但是,由于下句是反对,不符合合掌的条件,所以笔者认为这一联不是合掌的。
合掌,就是对仗一联中上下句对应词语在词义上没有什么变化,像左右手合在一起,造成内容重复,是律诗中的大忌,这是应当避免的。在唐朝还不算太严格。然而,从宋代起,特别是到了明清就更严格起来,合掌的含义,从一联扩大到两联,从一联的词义扩大到两联词性、结构和节奏句型等,清规戒律越来越多,中两联对仗上的要求更趋苛刻,甚至中两联每句后三字都要求句式不能相同,否则就是颈联和颔联合掌了。到现在持这种观点的人依然还有不少,自然也引起了诗友们对合掌认识上的混乱。